[急]关于合同违约的问题。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1:58:43
请教法律专家。本人想咨询一个问题:由于某些原因我们公司想中止合同,但是合同上没有写明违约责任和赔偿方面的条款。这样如果我们单方面想中止合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性质是采购合同。合同内容是发货前收30%定金,但目前还没收定金。但是我们已经生产好了。。货我们可以处理掉的。这方面损失不会太大。
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双方盖章签字了,不过是传真方式签的。。
请法律专家分析下其中的利害关系。
或者有什么好的其他方法和建议
非常急。请速回答。。谢谢了。
如果答案好。我愿意把加500分。
我们还没收定金也要照定金赔偿??!!不是吧。。。。。

一、双方约定了定金条款但没有实际支付定金的,该条款不生效。
二、定金罚则是为了惩罚相对人不履行自己义务的行为,法律规定百分之二十是为了相对的公平,因此超过的部分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但是如果已经支付可以返还。(此款,仅为提示你定金法律知识,你的案例中已经不涉及)
三、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四、任何协议,违约均为双方的权利,但是应该根据法律或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你的案例中,你们如果当方中止(应该为终止吧?),对方可主张你方赔偿其损失(比如与你方签订的价格与当前市场价格的差额等,但是其需要通过法院诉讼,在法院采信其提供的证据的前提下方能部分实现,除非你们协商一致)
市场经济,诚信为本,本律师希望你们能与对方友好协商,如果其主张并不过分,建议协商解决。

浙江王律师

1.没有付定金的,不按照定金法则办理,因为定金的效力在于交付,交付后才发生此法则.

2.没有写明违约责任的,不影响承担相关的赔偿义务.如果你们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话,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对方的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

3.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实在是非得解除不可的话,建议你们还是和对方好好商量,如果可能造成对方极小损失的话,那还可以考虑,如果对方会造成明显的并且重大的损失的话,那更要考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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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你说的情况法律上并不复杂,分析如下:

由于是你公司违约终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是没的说的,但如何承担,以你介绍的情况取决于对方而不是你公司,原因如下:
1、该合同定金条款不具有约束力。
定金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而且最重要的是定金要实际交付才能约束力,你们根本没收定金,所以当然不受定金条款的约束了。
2、